(2018)粤0233民初280号
作者:原创 信息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8-06-08 浏览次数:319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本院定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君华、黄伟杰、刘伟才诉被告黄永甜、潘志坚、潘淑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由审判员刘俊波独任审理,由书记员李莉担任本案记录。
新丰县人民法院
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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